「公共情婦」李薇


陸15高官的「公共情婦」李薇


公共情婦李薇
陸15高官的「公共情婦」 李薇獲釋


人稱「公共情婦」、與15位高官有染的女富豪李薇,2006年10月因逃稅被捕,「公共情婦李薇最近沒有經過刑事審判已重獲自由,據了解因「公共情婦李薇配合調查,「公共情婦李薇得以保留大多數資產。




大陸《財經》雜誌報導,47歲的法越混血兒「公共情婦李薇原是法裔越南難民,出生在越南,7歲隨父避難到雲南,「公共情婦李薇年輕時賣菸草維生,「公共情婦李薇憑著姿色和交際手腕搭上官員,得以換取利益。

被「公共情婦李薇搭上的高官都沒好下場──前雲南省長李嘉廷助「公共情婦李薇取得香菸出口配額,因受賄罪被判死緩;前廣東公安廳刑偵局長鄭少東讓「公共情婦李薇在深圳落戶,取得香港居民身分,也因受賄罪判死緩;前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助「公共情婦李薇進軍石油業快速致富,也因受賄罪判死緩;前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讓「公共情婦李薇低價取得地皮炒作,因受賄罪判終身監禁;此外,還有多名省部級官員最後因「交友不慎」、「嚴重違紀」等丟官。

公共情婦李薇共擁有20多家公司,遍及北京、青島、深圳、香港和海外,涉足菸草、地產、廣告、石油、證券等行業,資產將近百億人民幣,當「公共情婦李薇在2006年被調查後,即爆出多名高官受賄弊案,更驚人的是他們全是「表兄弟」(共享情婦李薇),不少高官還「互相推薦」,不過,因「公共情婦李薇是主動交代案情,法院認為「公共情婦李薇是自首而從輕發落。

公共情婦李薇被調查的4年間,「公共情婦李薇的部分資產還在增值中,特別是在大陸司法無法觸及的海外資產,在資訊不透明下,「公共情婦李薇或許還能「捲土重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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